通訊
4月 2021
中倫律師事務所於2021年4月15日轉為”有限法律責任合夥”


中倫律師事務所宣布本所於2021年4月15日按照《法律執業者條例》(香港法例第159章) 轉為有限法律責任合夥。本所現稱為「中倫律師事務所有限法律責任合夥」。

如欲知詳情, 請閱覽 http://www.zhonglun.com.hk/doc/llp.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