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
4月 2021
中伦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4月15日转为”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中伦律师事务所宣布本所于2021年4月15日按照《法律执业者条例》(香港法例第159章) 转为有限法律责任合伙。本所现称为「中伦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如欲知详情, 请阅览 http://www.zhonglun.com.hk/doc/llp.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