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联席管理合伙人许卓杰律师和诉讼、仲裁及监管的联席主管梁子谦律师获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的邀请,就《内地民商事裁决(相互执行)条例》(第645章)进行演讲。
这项新条例主要是建立一个登记系统,以促进内地民商事裁决在香港的高效执行。这将大大减少重新诉讼的必要性,降低时间和成本,并为涉及方的利益提供更强而有力的保障。
演讲中指出了在新条例下执行裁决所面临的挑战和困难,涉及新条例所需的申请。他们还为旧条例和新条例之间做出主要比较,并凭着他们在诉讼领域的丰富经验,就申请过程中的资产保全措施提供了宝贵的见解。是次活动很成功,最后进行了与CFA会员互动的问答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