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伯新律师
合伙人


简介

王伯新律师的执业领域专注于私募股权及并购交易。王律师在处理私募股权交易、合并与收购以及中国对外投资交易方面经验丰富,代表私募股权基金、上市公司以及私有公司处理该等客户作为买方或卖方的交易。王律师亦为在中国的外资企业处理外商直接投资、合资企业以及一般的监管及合规工作以及涉及美国CFIUS以及美国对外投资规则的法律事务方面具有广泛的经验。

在加入中伦之前,王伯新律师是美国瑞格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私募股权交易部门的资深顾问律师。王律师在瑞格工作逾十年,在此之前王律师在Fried Frank的上海、纽约和香港工作逾六年。王律师曾于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期间在阿里巴巴集团担任一整年的外派律师并支持阿里巴巴在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并购交易。


参与交易
  • 亚太区《法律500强》:私募股权领域的受高度推荐律师(2024年及2025年);中国公司领域(包括并购)领域的受高度推荐律师(2025年)

  • 经验
    • 代表安博凯 (MBK Partners) 处理其通过激烈的竞标方式出售Apex Logistics的法律事宜,最终成功地以大约15亿美元的估值将Apex Logistics出售给 Kuehne+Nagel(瑞士证券交易所:KNIN)。
    • 代表一家领先的全球制药公司处理142亿美元分拆销售其消费者业务,以及其拟以40亿美元收购另一家大型制药公司的动物保健业务的项目。
    • 代表霸菱亚洲(Baring Private Equity Asia,现EQT Asia)处理多个交易,包括其收购英国的维他麦食品公司40%股权以及随后以18亿美元的估值出售该公司;其部分出售一家全球综合制造商的权益;以及其对一家由高瓴支持的全球视觉科技公司进行投资的法律事务。
    • 代表一家领先的全球资产管理人处理其与霸菱亚洲(Baring Private Equity Asia,现EQT Asia)一起对诺德安达教育(Nord Anglia Education)进行的43亿美元财团私有化项目。
    • 代表一家领先的全球资产管理人处理其对韩国SK On的重大投资,该交易荣获韩国 《亚洲法律杂志》“2023 年度最佳股权交易”提名。
    • 代表贝恩资本处理在中国﹑韩国和澳大利亚的多个交易,包括就其收购World Wide Packaging以及以超过8亿美元收购Hugel Inc.的控股权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贝恩资本生命科学基金对美国Serán Bioscience逾2亿美金的战略投资。
    • 代表TPG处理多个对中国公司的投资和退出项目,包括其出售ShangPharma。
    • 代表Ares SSG处理亚洲多个投资项目及其他交易。
    • 代表维梧资本(Vivo Capital)处理多个对中国的生命科学公司进行投资的项目,包括买方财团对科兴控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PIPE投资。
    • 代表买方财团对爱点击互动亚洲集团有限公司(纳斯达克:ICLK)已终止的私有化交易。
    • 代表阿里巴巴参与众多战略收购和投资交易,包括其与历峰集团的战略合资、与 YOOX Net-A-Porter集团成立合资公司,以及对趣头条公司(纳斯达克证券代 码:QTT)进行的PIPE投资。
    • 代表滴滴自动驾驶业务部门处理超过15亿美元的多轮股权融资的法律事务。
    • 代表网易云音乐处理超过15亿美元的多轮股权融资的法律事务。
    • 代表以广发投资为首的投资联合体(成员包括华融国际、华融荣德、浦银国际、中国光大、光大证券和华富国际)处理易商与红木合并项目的3亿美元投资。
    • 代表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处理其收购美国国际数据集团。
    • 代表方源资本牵头的一个私募股权财团就分众传媒控股有限公司(纳斯达克:FMCN)40亿美元私有化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处理其首次对美国的房地产和综合办公楼进行房地产投资。
    • 代表AEA Investors处理其包括7.5亿美元收购美国Gypsum Management and Supply, Inc. 的多个收购项目。
    • 代表一家领先的私募股权基金处理其对北美洲最大的砂和树脂涂层支撑剂生产商之一进行6.8亿美元救助投资。
    参与交易
  • 合著者:《中国拟对海外上市的科技公司进行网络安全审查》,Ropes & Gray Alert(2021年7月)
  • 合著者:《中国新颁布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与美国外商投资委员会审查程序之比较》,Ropes & Gray Alert(2021年1月)
  • 《中国反垄断监管机构的重组》,Ropes Mergers & Acquisitions Law News(2018年第2季)
  • 《中国向美国境外投资的不确定性日益增加》,Ropes Mergers & Acquisitions Law News(2016年6月)
  • 《中国外商投资监管制度的主要变更》,Ropes Mergers & Acquisitions Law News(2016年6月)
  • 合著者:《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私募资金的监管条例》,香港律师杂志 (2014年10月)
  • 合著者:《外商投资中国指南》,Fried, Frank, Harris, Shriver & Jacobson client book (2008年4月)

  • 精通语言

    英语
    中文 (普通话)

     

    业务范畴

    私募股权
    合并和收购
    交易


    专业资格

    香港执业律师
    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
    中国律师资格(目前未执业)

    学历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哲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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