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政府宣布,香港與中國內地已經達成關於實施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的安排。首批信息將於2018年9月底前進行交換。
為實施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香港目前有75個申報稅務司法管轄區。香港的金融機構需要每年向香港稅務局提交這75個司法管轄區的居民所持有或控制的香港金融賬戶的信息。截至目前,香港政府已與包括中國內地、加拿大、英國和澳大利亞在內的50個司法管轄區建立交換關係,並將於本月交換已收集的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賬戶信息。而其餘25個申報稅務司法管轄區,香港將會在與其建立交換關係後交換相關信息。
我們會繼續關注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的實施進程,並及時與您分享更新信息。如您有任何問題,或希望討論我們能夠在此方面提供何等協助,請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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